申报指南
根据《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管理办法》(青政办发[2020]1号),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建立“青岛市政府引导基金项目库”。目前项目库已向社会开放,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场主体均可在系统内注册申报。
一、申报条件
1.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从事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;
2.企业具备明确的股权融资意愿、合理的资金需求规模、适当的基金退出方式。
二、申报流程
1.申报企业须通过“青岛市政府引导基金项目库”申请注册账号;
2.申报企业填写企业信息,确保申报材料完整、准确、真实、有效,信息填写完善的项目纳入A级项目库;
3.A级项目库中的项目企业可填写《项目商业计划书》,经初审通过后纳入B级项目库;
4.对B级项目库中的项目,通过市场化原则筛选后纳入C级项目库(精选项目库)。
三、其他事项
申报人承诺填写企业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如有不符将自愿承担法律责任。
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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